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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优秀案例的通知

2024年04月17日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2024年4月16日《关于开展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优秀案例评选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征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优秀案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我省《若干措施》以及我校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近年来学校持续、深入推进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工作取得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广泛开展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优秀案例的征集推荐工作。

二、对象范围

学校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等单位。

三、案例要求

案例内容要紧紧围绕《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我省《若干措施》部署的重点任务及我校《关于印发<宝鸡文理学院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工作清单>的通知》要求,紧扣破除“五唯”,体现针对性、实效性。案例应概括介绍改革成效、经验,重点聚焦具体做法,举措要有力、成效要明显、效果要突出,有准确的数字和详实的事例作支撑,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价值。案例应为教育评价改革经验的凝练,要准确客观、实事求是,严禁抄袭等不端行为。2023年已推荐案例不再重复申报。

四、案例评选

各二级单位要认真审核推荐,由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牵头组织初评,对初评前两名的优秀案例学校将推荐参加由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组织的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学校还将推荐部分优秀案例在学校和省市等媒体进行宣传推广。

五、有关要求

1、请各二级单位高度重视本次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优秀案例评选活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结合本部门或单位工作实际,认真梳理近年来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做法,突出特色亮点,精心组织,广泛宣传,积极推荐,确保质量。

2、案例应按照模板(见附件2)要求书写,篇幅控制在2500字以内,题目为二号方正小标宋简体,一级标题为三号黑体加粗,二级标题为三号黑体,正文为三号宋体,单倍行距。

3、请各相关单位认真填写《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优秀案例评选推荐表》(见附件1,纸质1份,电子版)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优秀案例》(见附件2,纸质1份,电子版)于2024年5月31日(星期五)前报送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

联系人:赵老师

地址:服务楼420室

电话:0917-3566128 

邮箱:bwlfgc@163.com


附件:1.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优秀案例评选推荐表

2.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优秀案例(模板)




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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