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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2021年09月13日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髙等教育深化改革,助力我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不断推动髙等教育理论研究及实践创新,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决定开展2021年度髙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申报要求

1.本年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招标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其中对重点招标项目给予相应经费支持,一般项目由课题负责人自筹经费。

2.本年度只设重点招标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一般项目不设指南。一般项目由申请人所在院校或各分支机构,围绕国家战略部署及陕西髙等教育改革发展需求,结合院校自身发展实际等自拟选题。自拟项目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简明、规范。课题申报人可根据各自的研究内容确定具体题目。

3.本次项目申报采取个人申报、学校推荐的形式。学校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在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组织评选并上报省高教学会。每人只能申报负责一个项目,参与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4.申请人填写《申请书》“经费概算”时,合计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00元,具体金额以省高教学会立项结果为准。

5.承担省高教学会其它研究项目未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2021年度研究项目。

6.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将组织专家对推荐申报的项目进行立项评审,择优立项。

二、研究时间与要求

1.研究项目规定在两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

2.项目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字样(含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未注明者不予承认。拟发表证明不作为申请项目结项依据。具体结项要求见学会项目管理相关规定。

3.陕西省高教学会对项目研究成果有推荐和使用权。

三、材料报送要求

1.课题申报者请认真填写《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髙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申请书》须A4纸双面打印,本人签名。《申请书》封面主持人一项中只填写项目负责人。

2.项目申报材料由学校统一组织报送,省高教学会不受理教师个人报送的项目申请。

3.请申报人将纸质版申报材料《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髙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4份,统一报送学校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bwlfgc@163.com。

四、申报时间

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星期五),过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禛(62232)联系电话:3566128

地址:高新校区服务楼420室

附件1: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重点招标项目指南

附件2: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髙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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