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术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各二级学院学术分委员会:
根据《宝鸡文理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宝文理院党字〔2019〕22号)和《第七届学术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二级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工作职责》(宝文理院字〔2021〕99号)的有关规定,为了全面掌握各专门委员会、各二级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对学校整体的学术水平、学科发展、人才培养质量等进行全面评价的情况,对校学术委员会分设机构的运行及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及时总结,现将报送2022-2023学年工作总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宝鸡文理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宝文理院党字〔2019〕22号)和《第七届学术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二级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工作职责》(宝文理院字〔2021〕99号)等文件要求的情况;
2.组织和制度建设情况;
3.行使职能情况;
4.学风建设(包括处理学术不端和学术造假行为)的情况;
5.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6.对校学术委员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撰写要求
工作总结应语言精练、实事求是、数据准确、重点突出,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
三、时间安排
2023年9月22日(星期五)前报送。
四、报送方式
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总结纸质版,由秘书长签字并加盖挂靠单位公章;各二级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工作总结纸质版,由主任委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纸质版报送至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服务楼420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wlfgc@163.com。
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