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术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各二级学院学术分委员会:
根据《宝鸡文理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宝文理院党字〔2019〕22号)和《第七届学术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二级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工作职责》(宝文理院字〔2021〕99号)等有关规定,为全面掌握各级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水平、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工作情况,现将报送2023—2024学年工作总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宝鸡文理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宝文理院党字〔2019〕22号)和《第七届学术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二级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工作职责》(宝文理院字〔2021〕99号)等文件要求情况;
2、组织和制度建设情况;
3、行使职能情况;
4、学风建设(包括处理学术不端和学术造假行为)情况;
5、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6、对校(院)学术委员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撰写要求
工作总结应行文简洁、实事求是、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
三、时间安排
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前报送。
四、报送方式
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总结纸质版,由秘书长签字并加盖挂靠单位公章;各二级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工作总结纸质版,由主任委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纸质版报送至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尚勤楼420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wlfgc@163.com。
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