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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

2024年10月14日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为准确把握我校“十四五”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加快推进学校规划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的顺利实施,经研究,现就开展我校“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自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建立学校规划“制订—实施—督查—改进”的管理体系,健全规划实施检查监督机制。重点检查学校主要办学指标完成情况、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规划实施效果,推动规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全面完成学校“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

二、检查依据

1.《宝鸡文理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

2.《宝鸡文理学院人才培养“十四五”发展规划》《宝鸡文理学院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十四五”发展规划》《宝鸡文理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十四五”发展规划》《宝鸡文理学院校园基本建设“十四五”发展规划》;

3.各二级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

三、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以自查为主,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规划主要设定目标的完成情况。对宝鸡文理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主要办学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2.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对《宝鸡文理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和四个专项规划的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各二级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3.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对规划提出的相关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包括政策出台、实施效果、存在问题等。

四、检查办法

1.各二级学院分别对照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四个专项规划、各二级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进行自查。

2.各相关职能部门对照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四个专项规划以及《宝鸡文理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主要目标设定及责任单位》(附件1)开展自查工作。

3.各单位应从“十四五”规划实施总体情况、主要目标任务及完成情况、下一步工作的主要举措、对规划实施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方面开展自查工作,并撰写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自查报告(附件2)。

五、相关要求

1.学校“十四五”规划的实施与落实事关我校事业高质量发展全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对照规划文本,特别是主要办学指标和重点建设项目,逐项对照检查,实事求是,认真分析,客观总结,确保自查结果客观、全面、准确、真实。

2.请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自查报告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于10月25日(星期五)以前报送至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尚勤楼418室),电子版发送至bwlfgc@163.com。

联系人:王逸雯联系电话:3566283

附件:1.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主要目标设定及责任单位

2.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自查报告(模版)

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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