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新一轮高等学校章程修订工作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1〕17号)精神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启动新一轮高等学校章程修订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发挥章程在高等学校依法治校、依法办学中的重要作用,我校于2022年1月正式启动了新一轮章程修订工作。根据《关于做好<宝鸡文理学院章程>修订工作的通知》(宝文理院党政办字〔2022〕1号)工作安排和程序步骤,在前期调研、征求意见与文本两次修订的基础上,形成了《宝鸡文理学院章程(2022年修订)(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和校友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请各单位负责人高度重视章程修订工作,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把修订工作与学校“十四五”规划相结合,与新时代高等教育普及化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相结合,在本次修订工作中充分体现学校自章程实施以来取得的新成就和新经验。
2.各二级学院要通过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师生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广大师生对章程修订的意见和建议。
3.校友工作处和二级学院校友会要通过网络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广泛征集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对章程修订的意见和建议。
4.请各单位将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并将书面材料于12月2日(星期五)18时前报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高新校区服务楼420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电话:3566128 邮 箱:bwlfgc@163.com
附件:宝鸡文理学院章程(2022年修订)(征求意见稿)
党政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