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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3年03月10日  浏览次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陕高学会[2023]1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对我校2021年度获批的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项目中期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项目进展情况检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此项工作。

2、各项目主持人要根据检查工作安排与要求,认真梳理项目进展情况及阶段性研究成果,并撰写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3、请将项目中期检查报告纸质版(一式4份)、阶段性研究成果(一式2份)等材料于2023年3月22日(星期三)前报送到高新校区服务楼420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wlfgc@163.com。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3566128

附件1: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附件2: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23年3月9日



上一条:关于申报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究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报送2022年度学科建设工作总结及2023年度学科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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